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0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收到上交所报送的关于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上交所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佳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交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该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股书显示,佳驰科技拟募集资金124,451.06万元,分别用于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佳驰科技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熙颖、何洋。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