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0日讯 北交所网站今日公布关于同意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技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瑞华技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有关规定,经审阅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瑞华技术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瑞华技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瑞华技术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北京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瑞华技术拟在北交所募集资金41,740.80万元,分别用于12000吨/年催化剂项目、10万吨/年可降解塑料项目。
瑞华技术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站、魏思露。